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realtime/article/20171031/57398901

以下是以前社福界從業員的身份所寫,的確有一定主觀性,也是長文一篇,不喜勿看。

在下曾於兩家社福機構任職,但想藉這新聞與某間所謂的機構一一作對比;另外也說說在某家社福機構任職兩年半的一些感受。

1. 「該會的整筆撥款儲備已超過每年營運開支25%,按規定多出的儲備需發還予社署,但該會以「善用儲備」為由,在2014至2017年三個財政年度均發放一次性的員工獎勵及福利,總共7,700萬元。」

任職某社福機構的兩年半時間,不時在開會時候聽到因為「多出的儲備需發還予社署」這句話,機構以至單位不時要動動腦筋,去想如何「好好善用」...即是如何去花盡當中不同名目的「儲備」(獎金或資助)。

我想,很多香港社福機構都很怕社署這一句:

「你有錢剩嗎?那下年財政年度要砍你budget囉!」

時常在想,這機構自稱社署資助不過是機構運作開支的30%,卻已經如此商業化(比較「市場化」,倒不如用「商業化」來得直接)那拿更多社署資助的NGO又會是如何存活?

又何為商業化?拿社署的錢有所謂的「附帶條件」-「跑數」,例如一年時間要收到廿四個新個案,有些政策更嚴苛的,是新個案若有其他NGO受助紀錄將不算數。(或與實際情況不符,先恕我這樣說)

或者,以人為本的社工,卻掛著「經理」銜頭,開會與做行政、文件工作還有忙於「跑數」,這些所佔的時間多於跟服務對象相處;當對於服務對象,又變成「顧客」來銷售其「商業服務產品」,又或以填問卷作報告來顯示自身機構單位的服務質素。(關於這個,問卷用於不同程度,理解力各有不同的智障人士來填,當連「問卷」是什麼概念都不清不楚的喜戇兒被叫去填寫,意義何在?這是舉例。)這些,是社福界從業員本來的份內事嗎?

又或者,避免跟社署拿更多的錢,多年前已自負盈虧(或是社署要你自負盈虧),將自身多項服務商品化,來開源賺錢。這個,到底是照顧服務,還是像銷售公司賣產品?

2. 「報告提出多項建議,包括針對總幹事一職,認為必須具備企業管治能力,認為要盡早改革機構高層的管治架構...」

這句最令我刺眼。

看倌們或許不以為然,但當社福機構要以企業管治,會否有點奇怪?不過,在商業掛帥的香港為求生存,以企業方式管治一個本來是照顧人的社會服務行業,既無可奈何,又帶點諷刺。

但當真的請來一位CEO來營運社福機構,又以企管方式,以「儲備」肥上瘦下,作為社福機構,會否非常反智?

而所謂從「儲備」而來的獎金,又有多少真的「轉贈」基層員工身上?而基層員工本身,前來任職是帶著心服務人而作,還是看錢份上而交行貨?

當社福機構變得「顧客為先」,卻一步步待薄基層員工。當機構政策要以保護「顧客」而巧立越來越多不同名目要員工遵守,工作已變得綁手綁腳;而員工的心聲與需要,管理高層一次下訪後不了了之,一年後走掉半個單位員工,這單位甚至這機構的高層,是否真的要作出反省?

更荒謬更調刺的是,某些機構有著宗教背景,例如以聖經經文作其服務宗旨,但眼見機構暗裡做的,卻與宗旨自相違背,離職至今,我只有一個「呸」作感想。

這是我越來越厭惡香港社福界的變質成商業化,也不願再重投該行業的原因。真的,倒不如去大企業找工作,至少薪水高很多,也真正來得商業化。

對一些社區甚至弱勢社群作照顧服務,本來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,哪怕薪水比真正企業為低,但仍然吸引一些有心人奉獻自己熱情、時間、愛心去做。雖說香港一切講求現實、實際,但社會福利機構是否因為缺錢或能付政府政策,就要退讓、妥協而市場化、勢利化?

而當初提出「一筆過撥款」的人,又是否該去重新反思當中利弊,重新有所作為讓社福界回歸本來該行的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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