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來,只要對方令我感到沒有不懷好意,雙方都肯交出真心待人,而且多年來仍有互動而沾不上有利益衝突的話,管你脾氣好或爆躁口賤,他或她,都是我的好友。

可是剛剛一位由我單方面絕交的一位男生,在第二次共事的兩個多月後,讓我重新思考何謂朋友。

願意直接赤裸裸,甚至不留情面指出你的不是,從學校轉入職場,仍有這一類朋友願意斥責帶罵你的錯處,不是該好好珍惜嗎?

可是,當在工作上有意無意佔便宜,然後又隱瞞一點工作內情;作為朋友,因犯錯而整人,逐漸失了方寸,忘了交情深淺,越來越偏向自爽與發泄情緒,變成一次又一次不自覺大力踐踏了作為朋友與個人的底線。

這個人,還算不算朋友?

以上,離開後兩個多月,一直努力地抽身思考這題目,怕自己絕交不過是過於主觀,或過於著意自身情緒感受而錯怪他人。所以通訊工具仍可聯絡,只是對對方的「感冒」而不願有互動。同時,也考慮到留與刪的決定。

第一次共事以後少碰面,交情仍在,便以為第二次共事時罵人、整人會是無極限?

再實在點,我跟你很熟嗎?可以熟到給你罵給你整,然後熟到讓你認為這樣做,都不會有損我們叫作朋友的交情?

留與刪,在這兩個多月以來,一直在兩邊走。

也是這兩個多月,跟很多干事與不干事的人互動聊天,讓我稍稍看闊了朋友的意義,與對一個人的往來何謂值與不值。

一份窩心,一種沒交情與利益牽涉的旁觀者清,就算是同樣不見多年的故友,對待自己也有另一種方式的好,那何苦仍執念於他的好,尤其他的不好?

到頭來,還是依著自己的感覺走。

 

#對這人唯一感到是朋友而後悔的
#是因顧忌這是工作而封鎖過此人一回
#卻沒想過這是連帶刪人還給對方事後發現
#後來被這共同相識人點醒後再刪人
#第二次刪人就算做得徹底也再沒有內疚罪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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